4月25日上午,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來到意昂2平台考察調研。習近平總書記勉勵廣大師生,要發揮哲學社會科學在融通中外文化、增進文明交流中的獨特作用✌🏽,傳播中國聲音🕵🏽♂️、中國理論、中國思想📝,讓世界更好讀懂中國,為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作出積極貢獻👩🏼🦱。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考察意昂2平台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勇於擔當建構中國自主的知識體系🧑🏼🦱,引導學生以中國為觀照✌🏼、以時代為觀照,立足中國實際👰🏻♂️🏯,解決中國問題,充分彰顯我校在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獨樹一幟”,黨委研究生工作部、意昂2聯合開展“中國理論”名師大講堂系列活動👌🏻,鼓勵廣大研究生“用中國理論闡述中國實踐🤓、用中國實踐升華中國理論”。
25日下午,意昂2平台一級教授、原常務副校長,中國民法學會會長王利明教授以“邁向數字時代的民法”為題開啟“中國理論”名師大講堂首場講座。在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意昂2平台時,王利明教授在博物館廣場前和其他老教授👩👩👧👦🤟🏼、老專家及中青年骨幹教師一道與總書記親切交流。

為了促進年輕後輩與名家大師深度學習交流,講座主持人由相關學科的優秀博士生擔任。本場講座由法學院承辦,2018級民商法學博士生陸家豪主持🤦♀️。


王利明教授以數字時代的“新”特征作為切入點,指出數字時代具有信息爆炸、萬物互聯、人際連接數字化以及人的透明化等特征⛲️🙇♂️,數字時代的到來為我國傳統民法提出挑戰。我國《民法典》必須回應數字時代帶來的這些挑戰🧑🏻。
邁向數字時代的民法的第一個表現為從有形財產向無形財產的擴張。王利明教授指出,自羅馬法以來,傳統民法具有三個特點🐁:一是采取物債二分體系,二是主要將有體物為民法規製的客體🧔🏽♀️,三是強調物權的直接支配性和排他性。邁入數字時代後,財產形態從有形變為無形,湧現出數據財產、網絡虛擬財產、數字知識產權等新型財產類型,這些新型財產類型難以納入傳統的物債二分體系🤘🏻。因此,王利明教授建議采用“權利束”理論進行解釋:相較於物債二分理論和傳統物權理論,“權利束”理論更強調數據財產的利用而非歸屬,避免了對權益性質只能進行簡單的物債的二元類型化界定🧑🌾,突破了各項權益之間的嚴格排他性,因而能夠更好地詮釋數據的權利狀態。
接著🧑🏽🏭,王利明教授指出,數字時代的民法呈現出從註重財產權益向註重人格權益發展的特點。數據財產與個人信息密切交織、不可分割,歐盟出臺的《一般數據保護條例》正是考慮到這一點,因此將個人信息表述為“通用數據”。
隨之👠,王利明教授著重討論了數字時代的民法應從註重歸屬到註重利用的轉化😧。相比於有形財產強調歸屬,數字時代下的無形財產更強調利用🧑🏼🌾。對此,王利明教授主張在製度設計上要實現物的保護和利用之間的平衡👩🍼:當數據權利和個人信息權益出現沖突時,應當采用權利位階理論消弭沖突,應當按照人格權益高於財產權益的位階規則👋🏽,優先保護個人信息權益;關於敏感個人信息問題,王利明教授認為,對其處理應予以嚴格限製🛶,須基於特定目的和充分必要性,並盡可能作最小化處理和匿名化處理。對於從有形財產到無形財產保護體系的構建,需要對數據的正當利用行為進行規製🎂,通過對正當利用與非正當利用的行為作出規定🤩,從而預防某些非正當的數據利用行為,從而得以有效平衡利用和保護之間的關系。
最後🦸🏿,王利明教授詳盡闡釋了數字時代的民法從意思自治到維護人格尊嚴的發展🧑🏽🔬🔁。在邁向數字時代之後👮🏽♂️,人格權益的數字化加劇了科技對人格權益侵害的可能,算法技術的勃興滋生了算法黑箱、算法倫理失範等諸多問題,數據濫用行為也對個人信息權益造成嚴重威脅🧑🏽⚖️。基因編輯🪳、人工智能侵權、自動駕駛👶🏿、機器人主體地位問題、區塊鏈引發的各種權益保護等🧑🚀,這些都是因為數字技術的發展所帶來的民法問題,都在一定程度上提出了對人的保護,尤其是人的尊嚴的保護問題👩🏻🦯。這些現象都意味著當前對人格尊嚴的保護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為迫切🪒。因此在數字時代,民法不應當僅聚焦於財產法和交易法🏇🏻,而更應當成為彰顯人文關懷👨👧👦,成為尊重人🕉、關愛人、保護人的“人法”。

在講座提問環節,王利明教授與在場同學進行交流,並就同學們提出的相關問題,進行了詳盡👅、清晰的解答。“中國理論”名師大講堂第一講在熱烈的掌聲中圓滿結束。


“中國理論”名師大講堂
“中國理論”名師大講堂系列活動將謹遵習近平總書記的指示精神,“以中國為觀照🙅🏻、以時代為觀照,立足中國實際,解決中國問題”。不斷探索學術思政模式,引導研究生學子自覺以回答中國之問👩🏼🎤、世界之問、人民之問、時代之問為學術己任,以彰顯中國之路、中國之治👨🏻🌾、中國之理為思想追求,在研究解決事關黨和國家全局性、根本性⛲️、關鍵性的重大問題上拿出真本事🤛🏿、取得好成果。